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,防止聚集性结核病的发生,高密市在原有的学校结核病防控措施上进一步完善和改进。
思想上高度重视
充分认识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。结核病具有病程长、传染性强等特点,严重影响患病学生正常的学习和生活。因此卫生、教育部门高度重视,杜绝侥幸心理。加强沟通合作,认真抓好《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》的落实,扎实做好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。
措施上职责明确
进一步明确防控职责,落实责任到人。建立起学校主要领导负总责、分管校长具体抓的防控工作责任制,将结核病防控工作纳入学校日常工作计划,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结核病防控工作,贯彻落实《传染病防治法》、《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,明确结核病疫情报告人。学校在师生中开展结核病防控健康教育,形成各司其职、各负其责的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格局。
制度上严格规范
做好师生健康体检、晨检及因病缺课登记及病因追查等制度的落实,疑似有结核病症状者在24小时内报告教育局和卫生部门,做到早发现、早报告、早就诊、早治疗、早隔离,保证患病学生得到及时有效治疗,严防结核病在校园内的传播。
宣教上形式多样
大力开展学校结核病防治知识健康宣教活动。学校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结核病的健康宣教,让师生正确认识结核病,防止产生恐慌心理;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,加强学校环境卫生管理,防止结核病的传播。
处置上迅速有效
加强学校结核病处置和管理。如学校发生结核病后,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开展学校结核病调查,落实好防控措施,对确诊的结核病学生严格休复学管理,凭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复学证明方可复学,做好非传染性病人上学服药期间的治疗管理工作。
(山东省高密市结核病防治所 来永强 供稿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