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推进全省结核病防治工作,督促落实结核病防治措施,日前,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印发通知,在全省全面开展结核病防治自评工作。
《通知》从六个方面对开展结核病防治自评工作作出安排部署,一是组织管理和服务体系运行情况;二是结核病疫情报告转诊和登记录入情况;三是实验室痰涂片检测情况;四是痰标本培养及分子生物学检测情况;五是耐药筛查情况;六是利福平耐药患者(耐多药患者)随访管理和治疗转归情况。
《通知》要求,各市、县要高度重视本次自评工作,认真组织开展自评,聚焦活动性肺结核患者登记率下降过快等问题,全面查找不足、分析原因,制定有效措施,切实整改落实,提高全省结核病防治工作质量。省卫健委将结合各市、县自评结果赴重点地区开展督导。